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在新区的贯彻落实;负责新区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及廉政建设等工作。
2、负责编制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制定新区的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用地、融资、财税、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激活新区开发建设机制。
4、在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框架内,参与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享有规划、建设、环保、房管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
5、负责新区内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和管理,享有土地监察执法权;负责制定已征土地供地方案、与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核发土地权证等。
6、负责区域内房产工作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区域内房产证的审核、发放;负责办理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房地产广告的审批。
7、负责新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
8、负责管理新区内机构编制、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民政事务、计划生育、科教文卫、工青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9、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负责对新区管辖区域内的经济、科技文化、社会事务、开发建设、招商融资等行使统一管理职能,下辖羊山、前进、南京路、龙飞山四个办事处及北湖管理区、家居产业小镇社管办。纳入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区本级
2.信阳市羊山新区羊山街道办事处
3.信阳市羊山新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4.信阳市羊山新区南京路街道办事处
5.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街道办事处
6.信阳市羊山新区北湖管理区
7.信阳市羊山新区家居小镇社区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58566万元,支出总计5856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1086万元,减少15.92%。支出总计减少11078万元,减少15.91%。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体制改革,本级收入绝对数减少。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8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560万元,占99.99%。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8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88万元,占47.62%;项目支出30677万元,占52.3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856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1086万元,减少15.91%。支出总计减少11078万元,减少15.91%。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体制改革,本级收入绝对数减少。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2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453万元,减少16.4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40万元,占17.28%;公共安全(类)支出1054万元,占1.81%;教育(类)支出9458万元,占16.28%;科学技术(类)支出40万元,占0.0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8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99万元,占8.09%;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类)支出1832万元,占3.15%;节能环保(类)支出287万元,占0.49%;城乡社区(类)支出21382万元,占36.8%;农林水(类)支出1670万元,占2.9%;交通运输(类)支出83万元,占0.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70万元,占0.29%;国土资源气象等(类)支出391万元,占0.67%;住房保障(类)支出6936万元,占11.94%。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凭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对企事业单位补贴。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6.4万元,支出决算为571.43万元,完成预算的85.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8.94万元,完成预算的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49万元,完成预算的91.96%。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90.33万元,增长49.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4.41万元,增长6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91万元,增长5.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防大气污染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用车运行费用大幅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同上年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48.94万元,占7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2.49万元,占21.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48.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26.7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22.2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及运行。2018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6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4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等。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29个、来访人员7180人次。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4.45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和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8.7万元,比2017年减减少1320.67万元,下降20.93%。变动的主要原因机关一般性支出压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新区管委会共有车辆6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xls)
主办: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或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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