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羊政文〔2020〕33号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羊山新区2020年度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羊政文〔2020〕33号
各办事处、北湖管理区、家居小镇社管办,新区防溺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羊山新区2020年度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新区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30日
羊山新区2020年度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成果,根据省、市统一要求,经新区研究,决定于4月至10月在新区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巩固以往工作成果,进一步形成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调整新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组长由新区党委委员、副主任詹才胜、方应洲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溺办”),办公室设在新区教育办,陈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各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参照成立相应机构,指导推动辖区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并负责情况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新区综治办
1、负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将防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纳入平安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
2、牵头开展防溺亡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实施责任督导和查究。
(二)新区教育办
1、负责防溺办日常工作,掌握新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要求。
2、组织推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
3、重点抓好“5+X”宣传教育工作,即落实好:一堂安全教育课、一次防溺技能培训、一场家长安全教育会、一周一联络制度、暑期10天一返校安全教育活动。“X”为自选动作,要结合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做到学生、家长全覆盖。
4、要开展“以事促改”教育,通过“溺亡事故”宣传教育,让学生不敢、不愿下水游泳和到水边玩耍。牵头开展防溺亡督导检查。
5、要开展学校预防溺水集中教育活动,印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告家长书》(见附件2),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新区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1、牵头开展水域排查,按照特别危险、危险、一般水域分类建立台账,绘制水域分布图,分别予以标注。
2、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水域,督促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明确专人负责。
(四)羊山公安分局
1、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法治副校长的干警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村组干部进行巡查和劝阻。
2、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若出现险情,要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处置、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并按规定上报情况。会同水利等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打击非法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五)新区建委: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六)新区民政社保办
1、负责牵头抓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台账,会同教育、公安、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工作机制。
2、对因困难、残疾、重病而失去监护能力家庭儿童,要全面排查,指定监护人,落实好监护责任,建立监护人、老师、村组干部“三包保”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闭环式防护体系。
(七)新区团工委:负责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充分利用团队活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开展“安全假期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组织青年志愿者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
(八)新区区直工委:负责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护意识。
(九)各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村(社区)
1、负责加强辖区水源地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一隐患一方案”进行整改。
2、负责健全安全警示标识,完善水源地防护设施,组织巡查员等基层人员开展水源地日常巡查工作,尤其加强周末、节假日水源地巡查工作,确保中午、下午、傍晚等重点时段,不失控漏管,坚决防止未成年人玩水或游泳。
3、对水源地、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水域,督导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签订防溺亡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落实责任人。
4、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人防,就是对特别危险水域、危险水域,要派专人巡防,大型水库、湖泊可以聘请专业保安公司或者组织干部职工,在上下学、双休日和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不间断巡防,确保看住盯牢。物防,就是对重点水库的重点区域,加装防护栏、防护网,配备救生圈、救生竿、救生绳、救生艇等救生设施。技防,就是在重点水域、较重点水域安装摄像头,配备专人值守查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在大型水库和重要河段要投入巡逻艇、无人机,安装高空瞭望设施,进行全覆盖式巡查。对一般水域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通过有偿服务的方式聘请当地居民,做好日常巡查,加大周末、节假日巡查密度。
5、发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丰富未成年人文娱体育活动。
6、按照特别危险、危险、一般水域分类建立本辖区水域台账,绘制水域分布图,分别予以标注。
7、强化宣传教育。要结合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做到学生、家长全覆盖。开展“以事促改”宣传教育,通过“溺亡事故”宣传,深化警示教育成效。组织签订《告家长书》(见附件2),强化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8、组织开展辖区防溺亡督导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各级各部门及时启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工作方案,组织部署本级本系统防溺水工作,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确保预防溺水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各中小学校要开展预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强化“六不一会”要求,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意识和技能。
(二)危险水域排查整改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集中排查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所有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属地方单位的责任人、安全隐患、警示标志设施落实情况,排查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以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限期整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警示性标识,需要加建、加固防护栏,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所有大中型水库,要配备必要的救生设施,要有专职救生人员。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室添置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以备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摆放所需绳索、竹杆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重点防控阶段(5月21至9月30日)。要综合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三方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结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可以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于10月9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新区综治办和防溺办。
五、落实工作制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来抓,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强力实施。
(一)建立台账制度。通过建立台账,做到“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要登记造册,按照特别危险、危险、一般水域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对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或单亲、父母双亡等家庭的未成年子女要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要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二)每周报告制度。专项治理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每周一中午12:00 前向新区防溺办(联系电话:6651691,联系邮箱:ysxqjybgs@163.com)上报工作情况;新区防溺办每周向市防溺办上报工作情况;各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分别于6月、7月、8月、9月每月3号,对本地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并报新区综治办和防溺办。若出现溺亡事故,公安部门要第一时间向新区综治办和防溺办报告,综治办和防溺办要填写《未成年人溺亡事件情况报告表》(见附件4)逐级上报至市委政法委和市防溺办。各项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抽查暗访制度。专项治理期间,要对所辖区域进行抽查暗访,重点检查“四到位”情况(一是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各成员单位要对下级对口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考评奖惩制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将纳入2020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发生的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凡一次溺亡3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溺亡事故的,要进行约谈;一次溺亡5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溺亡事故的要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或瞒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新区将对照《河南省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考评细则》,对各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考评,推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羊山新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名单
2、告家长书
3、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防溺亡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
4、未成年人溺亡事故情况报告表
附件1:
羊山新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名单
组 长:詹才胜(新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方应洲(新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曹 阳(羊山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饶学林(新区建委主任)
陈 涛(新区教育办主任)
尹秀秀(新区团工委书记)
段 菊(新区民政社保办主任)
余鸿汉(新区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李 红(新区区直工委书记)
王海生(新区综治办主任)
黄玉成(羊山办事处主任)
吴新中(前进办事处主任)
张士强(南京路办事处主任)
罗国良(龙飞山办事处主任)
兰 峻(北湖管理区主任)
吕 铭(家居小镇社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教育办,陈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告 家 长 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溺水事故是危害青少年安全的“第一杀手”,为确保学生安全,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加强学校、家庭互相配合,有效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避免孩子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特与家长签订防溺水事故安全告知书,提醒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一、要对子女进行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子女在节假日和上下学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学生结伴去池塘、水库、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区域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二、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家长,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教育子女按时到校、回家。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
三、要切实加强对子女安全教育和监护。持续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各类安全知识教育。孩子单独外出玩耍时,请您一定要知道孩子的去向,坚决不允许孩子到池塘、水库、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
尊敬的学生家长,孩子安全无小事,您的监护管理非常重要,请您切实承担起对子女的监护责任,特别是周末、节假日、暑假期间,严格看管孩子,勿让悲哀的事情发生,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附件3:
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防溺亡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
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 村(社区)
单位名称(盖章) | 地 址 | ||||||
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防溺水工作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自 查 内 容(数椐需填写) | 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 ||||||
1.辖区河流数: 水库数: 水塘数: | |||||||
2.设立水域防溺水警示标牌数: 防护栏数: (米) | |||||||
3.溺水救生设施配备数(套): | |||||||
4.辖区防溺水“安全地图”(绘制和发放情况): | |||||||
5.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 |||||||
6.辖区居民的防溺水宣传教育(乡村大喇叭、街道宣传栏等): | |||||||
7.对缺乏监管的孤儿、留守、困境儿童等落实包组和包干等帮扶: | |||||||
8.为儿童提供学习、活动场地数(免费活动室、图书室等场所): | |||||||
9.辖区水域专兼职检查和巡防人员数: | |||||||
10.其他问题: |
注:1.本表一式 3 份,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1 份留存,1 份报辖区综治部门,1 份报直管上级部门。
2.本表作为未成年人溺亡事放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单位一经上报后应终身负责,如表格涉及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交更报备。
3. 单位法定代表人将下述内容如实抄写至横线处:“以上内容本人已认真核查。情况属实,如因瞒报导致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
填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未成年人溺亡事故情况报告表
单位: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盖章) 2020年 月 日
溺亡人 情况 | 溺亡时间、姓名 | 所在学校及班级 | 是否留守、困境儿童等 | 学校防溺水专题教育完成情况 |
事发水域情况 | 水域具体情况 | 水域管理部门或者权属人 | 水域所在办事处 (管理区、社管办) | 水域警示标牌设置、防护措施及巡防情况 |
事件处置情况 | 领导批示情况 | 现场救援处置情况 | 善后工作情况 | 相关单位责任人处理情况 |
备注 |
主办: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或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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