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
第一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在新区的贯彻落实;负责新区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及廉政建设等工作。
2、负责编制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制定新区的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用地、融资、财税、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激活新区开发建设机制。
4、在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框架内,参与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享有规划、建设、环保、房管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
5、负责新区内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和管理,享有土地监察执法权;负责制定已征土地供地方案、与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核发土地权证等。
6、负责区域内房产工作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区域内房产证的审核、发放;负责办理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房地产广告的审批。
7、负责新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
8、负责管理新区内机构编制、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民政事务、计划生育、科教文卫、工青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9、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负责对新区管辖区域内的经济、科技文化、社会事务、开发建设、招商融资等行使统一管理职能,下辖羊山、前进、南京路、龙飞山四个办事处及北湖管理区、家居产业小镇社管办。纳入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区本级
2.信阳市羊山新区羊山街道办事处
3.信阳市羊山新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4.信阳市羊山新区南京路街道办事处
5.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街道办事处
6.信阳市羊山新区北湖管理区
7.信阳市羊山新区家居小镇社区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6,411.3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845.31万元,增长13.4%。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积极组织收入,完成年度收入目标,实现收入的绝对增长;支出项本年度项目支出增长较大,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方面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66,38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80.9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66,38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18.33万元,占38.89%;项目支出 40,562.66万元,占61.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6,404.0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39.02万元,增长13.39%。主要原因是积极组织收入,完成年度收入目标,实现收入的绝对增长;支出项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方面投入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19.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09.99万元,增长13.96%。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19.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46万元,占15.17%;公共安全(类)支出1501万元,占2.27%;教育(类)支出9429万元,占14.24%;科学技术(类)支出90万元,占0.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6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36万元,占6.4%;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类)支出3010万元,占4.45%;节能环保(类)支出497万元,占0.75%;城乡社区(类)支出33064万元,占49.93%;农林水(类)支出1968万元,占2.97%;交通运输(类)支出70万元,占0.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4万元,占0.0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6万元,占0.07%;金融等(类)支出51万元,占0.0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92万元,占0.44%;住房保障(类)支出1429万元,占2.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52万元,占0.53%;其它(类)支出50万元,占0.0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1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78.93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 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439.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 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0.2万元,支出决算为502.00万元,完成预算的80.9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5.3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6.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496.7万元,支出决算为395.31万元,完成预算的79.6%。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27.89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7.4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及运行。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7辆。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9万元,完成预算的86.39%。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和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5,614.70万元,比2018年增加626万元,增长12.55%。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6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8辆、应急保 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9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主办: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或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访问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5000058 备案序号:豫ICP备2022000651号 豫公安备:4101002900019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