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羊山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羊山新区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05 09:36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信阳市羊山新区办公室

关于印发《羊山新区2021年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羊办〔2021〕14号

 

各办事处、北湖管理区、家居小镇社管办,区直有关部门:

《羊山新区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新区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6日


 

羊山新区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工 作 方 案

 

为全面落实《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技领办〔20213号)和《信阳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信阳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技领办〔20211号)等精神,结合新区实际,扎实做好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扎实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以提供人民满意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高质量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与规模“双提升”。

(二)目标任务。2021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00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技能培训800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培养100人以上。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1、实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提升计划。推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产业升级”融合发展,服务先进制造业建设,对接新兴产业发展,开展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推进青年技能提升行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完成培训500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300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0人以上。(责任分工:新区产业办、经发局、财政局、组织人事局)

2、实施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计划。加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就业重点群体年培训300人次,其中补贴性培训150人次以上。(责任分工:新区组织人事局、民政社保办、教育办、各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

3、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计划。着眼提高现代服务业建设水平,适应人民群众对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推进康养、家政、托幼、快递、物业、电子商务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快现代服务业建设,年培训200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140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0人以上。(责任单位:新区民政社保办、招商局、房管中心、教育办、组织人事局、各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

4、实施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计划。加大化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石油及天燃气储运和销售等行业企业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将消防安全培训融入技能培训之中。全年完成培训1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新区安监局)

5、实施高素质农民技能提升计划。依托涉农院校、农技推广机构等,加快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年培训50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5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新区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6、实施城市管理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计划。着眼智慧城市、绿色城市、海绵城市等建设发展,加大市政、环卫、交通、城管、绿化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年培训200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100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0人。(责任单位:新区市容市政园林管理处、交通局、建委)

7、实施建设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装配式建筑技能人才引领建设行业“333”人才工程建设,畅通从业人员职业生涯全链条培训,推动行业标准与职业技能标准、行业合格证书与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互通互认,年培训150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60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0人以上。(责任单位:新区建委、组织人事局、工会、团委)

8、实施技能人才竞赛成长计划。做好年度新区参加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准备,引导企业职工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搭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平台。(责任单位:新区组织人事局)

三、工作流程及质量管理

1、严格培训全过程管理。全面运行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实现“补贴性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严格落实年度补贴性培训申请表规定流程开展培训,企业职工须参加与本人岗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工种)培训,转岗职工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与原岗位职业(工种)不隶属于同一职业分类;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不得对职业院校在校生开展在读专业的补贴性技能培训;理论教学须全程录像,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5分钟;无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只能领取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全面压减无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类培训开班规模,加大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占比。

2、强化质量管控。坚持就业导向、质量导向,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紧缺、企业生产需要、安全生产必需、新职业新业态领域聚集。加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企业职工、困难企业转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民工、离校未就业大学生等技能培训比例。紧盯“转移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不得培训无就业能力、无就业意愿、自身难以转移就业的人员。

(1)严格师资管理。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专职师资实行报备制度;纳入目录管理的企业培训中心,参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相关条件,必须具备与培训相一致的师资(部分人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场地、设施等基本条件;职业技能培训师生比、工位与培训学员比保持在1:20以内,每班人数不超过80人,每课时不低于40分钟,实操培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5%;培训机构开展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单个职业(工种)培训数量不超过培训机构该职业(工种)专职教师总数的20倍。

(2)强化培训后鉴定评价考核。政府补贴性培训一律实行线下考核;对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必须组织培训学员参加鉴定评价或考核,对直接组织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不予认可;要注重在培训中培养高技能人才。要加强技能评价机构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实现技能评价理论上机考核;落实培训后同步进行满意度调查,低于85%的停止培训开班,给予为期一个月的整改期;培训合格证书类考核,理论、实操由新区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出题、考核。

四、保障措施

1、坚持依法依规推进。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依法开展职业培训。对管理不规范、培训质量不高、鉴定考核把关不严等的培训、鉴定考核机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加强工作调度,落实月报制度,真正形成合力推进工作的格局。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工作统筹与协调推进,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做到早安排、早实施。

2、强化质量监管。培训开班实到人数视为开班人数,实地检查少于开班人数的按检查在位平均人数作为本次培训数;对可通过录像、远程视频连线等手段进行有效监管的,可不再实地抽查检查;对本辖区无法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允许具备条件的机构跨地域提供服务,提高取证规模;对培训期间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培训且履行请假手续的,可在结业考核前通过补课等方式完成规定课程,并计入培训到课率。

3、严格资金监督管理。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管理,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挪用、占用、截留培训资金和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以及违反政策规定、超逾权限搞政策变通造成资金使用不合规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予以追缴。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突出正向激励,保护培训工作中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4、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十三五”技能人才培养成就,持续开展进企业、进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面。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引导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之路,加快新区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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