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文件规定:对外出就业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
结合羊山新区实际,按照《关于印发<羊山新区2024年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外出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信羊巩固文〔2024〕15号),羊山新区16-60周岁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在扶贫统计年度内(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在外务工3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通过个人自主申报,村(社区)审核、公示,乡(办)复核,新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人社部门审定的程序,现将补贴名单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12345(12317),0371-65918626,0376-6693777,0376—6651768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2日
附件:羊山新区2024年第二批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人员汇总表
羊山新区农业农村委
2024年12月13日
主办: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或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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