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信羊告字〔2025〕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前进街道戴庙社区、南京路街道家乐社区范围内,约3.4031公顷;涉及前进街道戴庙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0.5384公顷、南京路街道家乐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2.8647公顷。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社区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 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30日。
特此公告。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
主办: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或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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