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2025年度第十七批村镇
农用地转用的预公告
信羊告字〔2025〕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转用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土地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双井街道何寨村、冯湾村范围内,约3.1308公顷;涉及双井街道何寨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2.8377公顷,双井街道冯湾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0.2931公顷。
二、转用目的
拟转用土地用于实施工业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转用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双井街道对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转用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转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4日。
特此公告。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信阳市2025年度第十七批村镇农用地转用勘测定界图
主办: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或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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