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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羊山新区分局:落实“首违不罚”,彰显执法温度
时间:2025-03-14 16:09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清单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羊山新区分局积极宣传落实,通过教育和劝导的方式增强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以柔性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近日,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羊山新区某超市销售的11枚“溢流香熟咸鸭蛋”超出保质期,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系首次违法,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货值金额未超过500元,且在事发以后积极整改排查,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第五项规定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羊山新区分局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进行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执法行动充分体现了“首违不罚”政策的实施效果,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彰显了执法的温度,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有助于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羊山新区分局一方面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从源头制止违法行为,持续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彰显执法力度与温度;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帮助经营主体提升合规意识,坚持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更加人性化、规范化。

主办: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或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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