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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时间:2025-07-25 13:05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区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行政执法主体(6个)

羊山街道办事处

前进街道办事处

双井街道办事处

龙飞山街道办事处

南京路街道办事处

彭家湾乡人民政府

二、相关要求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管委会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

2025年7月25日

主办: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或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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