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2025年度第二十五批村镇
农用地转用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信羊告字〔2025〕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转用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转用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转用范围为信阳市羊山新区新申街道黄湾社区。
宗地一四至范围:东临新申街道黄湾社区,南临信阳晨迪实业有限公司(一期),西临107国道以东,北临乡村道路;
宗地二四至范围:东临新申街道黄湾社区,南临新申街道黄湾社区,西临信阳晨迪实业有限公司(一期),北临乡村道路。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转用黄湾社区土地总面积2.2966 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林地0.7925 公顷、草地1.2407 公顷、其他农用地0.2634 公顷)。
三、转用目的
拟转用土地用于实施工业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转用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1、补偿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规定的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补偿标准为63万元/公顷。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信阳市市本级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25〕59号)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
我区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1、货币安置。将补偿安置费144.6858万元(其中补偿费57.8743万元,安置补助费86.8115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转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就业安置。羊山新区内各企业招收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被转用农民就业。
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申街道黄湾社区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转用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七、异议反馈渠道
被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转用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信阳市羊山新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或信阳市羊山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公告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0月3日。
特此公告。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2日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376-6651227)
附件:信阳市2025年度第二十五批村镇农用地转用勘测定界图


主办: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或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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