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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2026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戴庙社区)
时间:2026-02-12 08:52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信羊告字〔2026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范围为前进街道戴庙社区,四至范围:东临新二十街,西临幽翠路,南临新十一大道,北临新七大道。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0512公顷其中农用地0.05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7公顷)未利用地0.0355公顷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1.征地补偿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前进街道戴庙社区78万元/公顷。

  2.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标准为64.5450万元/公顷。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信阳市市本级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25〕59号)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我区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1、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3.9936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2、社会保障安置。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已落实社保费用3.3047万元。用地批准后将按照规定标准和期限将社会保障费用足额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记入个人账户或统筹账户,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3、就业安置。羊山新区内各企业招收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征地农民。

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羊山新区前进街道戴庙社区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七、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发布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信阳市羊山新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或信阳市羊山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公告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4日

    特此公告。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6212

 

 

(联系电话: 0376-6651227  )

 

附件:信阳市2026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信阳市2026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戴庙社区)

主办: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或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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