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总局令第40号)第七条、第十三条要求,结合申请资料,河南玉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和名录条件,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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