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关于对羊山新区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的公示
时间:2024-12-19 15:43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各办事处(筹建处)、彭家湾乡:

为切实做好新区中小型水库度汛安全工作,落实各级责任,保障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信水管〔2023〕10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新区21座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凡公示后责任人工作变动,其继任者即为新的责任人。各级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水库防汛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号安全度汛管理各项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1.羊山新区2024年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xlsx

        2.羊山新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 名单.xlsx

  羊山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主办: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或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访问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5000058 备案序号:豫ICP备2022000651号 豫公安备:4101002900019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