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羊山新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05-15 10:39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信羊政202312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羊山新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办事处(筹建处)、乡,区直部门:

羊山新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新区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15日


 

羊山新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

      

(试行)

 

加快服务业创新升级,构建特色鲜明、前景广阔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注册且纳税在羊山新区信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服务业企业,主要包括商务商贸、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电子商务、网络信息、租赁服务会展服务、运输物流、文化服务、医疗服务、中介服务、法律咨询、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科技转化等行业。

二、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

(一)自主创新

1、对新入驻新区受年轻人欢迎的知名品牌(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在地级市以上的城市开设自营或加盟店5家以上的品牌企业),在新区开设首店、旗舰店或形象店的前100家,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2、打造服务业品牌。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快品牌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质量水平。成功获评国家或省级“中华老字号”“河南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际注册商标品牌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3、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支持新区服务业集聚区(商务楼宇、园区)争创国家、省级各类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商务楼宇、园区),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各类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商务楼宇、园区)的,分别给予集聚区(商务楼宇、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4、设立服务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已在新区纳统升“四上”的企业:对批发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亿元2亿5亿元且相应税收达到100万、200万、500万以上对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1亿2亿元且相应税收达到50万、100万、200万以上对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相应税收达到20万、50万、100万以上的企业给与奖励,次年一次性按行业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网络信息、租赁服务会展服务、运输物流、文化服务、医疗服务、中介服务、法律咨询、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科技转化等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2亿元且相应税收达到50万、100万、200万以上,次年一次性按行业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5、鼓励各类服务业做大做强。对已在新区纳统升“四上”的企业:批发业年度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且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交易额排名全区前3位(不足3名的按实际为准)的,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零售业年度交易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交易额排名全区前3位(不足3名的按实际为准)的,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住宿、餐饮业企业,年度交易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交易额排名全区前3位(不足3名的按实际为准)的,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互联网企业年度网络零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税收达到30万元以上,网络零售额排名全区前3位(不足3名的按实际为准)的,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网络信息、租赁服务会展服务、运输物流、文化服务、医疗服务、中介服务、法律咨询、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科技转化等服务业企业,年度交易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排名全区3位(不足3名的按实际为准)的,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

6、支持综合商业体发展。鼓励商综合体、综合娱乐商务楼宇(园区)、商业街区、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家、企业自愿成立“统一收银、统一核算、统一报税”的平台管理公司纳入“规上”统计,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电子商务

7、支持新经济子商务对已在新区纳统升“四上”的电商直播类企业,一是电商直播基地入驻扶持。对获得主流平台授牌的电商直播基地牌照或相关认可的牌照,电商直播基地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播间数量超过10间,机构注册活跃主播人数超过20人,在首次实现网络零售2000万元且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二是电商直播平台入驻扶持。支持有条件的直播企业、科技公司自建电商直播平台,对在新区首次实现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2亿元且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10万元扶持;对首次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5亿元且且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给予20万元扶持;其中首年可不计增幅要求。三是电商直播培训机构入驻扶持。对电商直播培训机构,年培训主播100人以上,每年培训主播年交易总额在2000万以上,给予培训机构10万元一次性扶持。

8、扶持新业态跨境电商。对已在新区纳统升“四上”的跨境电商类企业。一是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建立海外仓。跨境电商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仓储总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年实际投资达到30万元以上的,对企业海外仓场地购置租赁等费用按照年度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二是支持企业入驻跨境电商平台。大力支持传统外贸企业通过境内外跨境电商平台销售产品,对平台收取的服务费给予最高50%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三是跨境电商培训机构入驻扶持。对跨境电商培训机构,年培训100人以上,孵化跨境企业个数至少30家,且孵化的企业年成交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给予培训机构(不含关联机构)10万元一次性扶持。

9、鼓励电商园区(楼宇)提质增效。指导入驻园区(楼宇)企业升规入统,管理平台协助园区(楼宇)年度网上销售额超1000万元电商企业纳统升“四上”,累计超过10家,给予园区一次性5万元扶持。在上述基础上,每增加1家企业纳统升“四上”给予园区(楼宇)管理平台1万元扶持

(三)酒店餐饮

10、鼓励酒店升星提质。一是鼓励已在新区纳统升“四上”的酒店提质升级,经国家、省权威升星评定机构,新评定或通过改造提升并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酒店,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是对国内外知名酒店集团来信阳投资新建、品牌合作经营管理的五星级酒店,落地经营且纳统升“四上”后,给予一次性20万元品牌落地(包括合作)奖励。

(四)其他

11、支持重大服务业项目引进。上年度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或地级市以上的品牌企业,在新区注册,项目落地后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按财务支出法计算,土地购置费除外),由受益财政按不高于项目开工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更高奖励。

12、支持企业升规入统的奖补政策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管理的意见(信羊办〔202161号文)执行。

三、附则

13、本政策措施适用在羊山新区(信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独立法人(负责人)企业,年度内出现环保、安全、综治等方面重大事故或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的,取消其当年奖补资格。

14、各项扶持政策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计算,符合申报上级补助条件未申报的企业,不得纳入级补助,若上级补贴标准低于级补贴标准的由区级补足。每户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5、已享受招商引资“一事一议”奖补政策的项目,不再享受本措施的优惠政策补助。

16、本政策措施自2023515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羊山新区商务局所有

 

附件: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细则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

 

附件

 

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试行)相关细则

 

为贯彻落实羊山新区《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羊山新区注册的法人制或负责人制公司。

2、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

3、申报项目获得中央、省、市财政同类型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4、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申报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年度内出现环保、安全、综治等方面重大事故或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档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具体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金申请表。3、企业简介。4、承诺书。5、其他支撑材料。

三、申报流程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应在项目符合相应条件后,于次年1月1日至1月31日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新区商务局,逾期不再受理当年次的申报。由新区商务局组织新区财政金融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后,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审批。

四、工作要求

1、对于同一申报单位,年度申报项目不超过俩个。

2、申报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手续合法合规。不得擅自篡改相关手续信息,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主体,未获得支持资金的,取消三年内申报资格;已获得支持资金的,奖励资金须退回新区且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4、新区商务局应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切实做好指导和审核,严格把关,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应加强对已支持项目的后续指导和跟踪监管,确保资金支持效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对于截留、挪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其他

本文件由羊山新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羊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5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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