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羊山新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3-08-12 10:41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信羊政202324

办事处(乡),区直相关部门:

《羊山新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新区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812


 

羊山新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夯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基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接得住、接得好”,现结合羊山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稳步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全面加强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促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筑牢规范执法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1.加强政治素质教育。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认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活动对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行政执法全过程,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增强执法为民意识,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要严格落实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上岗人员均需申请领取河南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必须在编、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并经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维护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队伍的稳定性,逐步推动队伍年轻化和专业化,对退休、调离执法岗位、辞去公职等情况需要收回行政执法证件的,应当及时收回。

3.加强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创新学习培训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实操相结合,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接受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个人自学不少于100学时。各街道、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突出实战、实用、实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统筹组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公共法律知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服务型行政执法等内容的培训。下放权限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发挥好业务指导作用,负责专业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培训,定期组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本系统执法培训。培训内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老带新、互相学、交叉学”等多种方式,按照街道、执法需要,重点进行实务实战培训,注重“沉浸式”教学,切实提升培训效能。

4.加强执法岗位练兵。要建立执法大练兵制度,围绕执法活动全过程,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文书制作、案卷管理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执法全流程现场模拟训练和执法信息系统、执法装备应用等岗位技能比武练兵活动,夯实规范执法基础。坚持学用结合,以实战促实效,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执法实践锻炼,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理解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熟练掌握执法流程的能力、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的能力、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和敏锐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健全制度机制,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5.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结合执法实际,依法规范乡镇(街道)执法案件登记、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做到办、审、决分离。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向社会公布适用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探索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指引和标准化执法岗责体系,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研判指导,提升执法人员对典型案件的法理分析及执法实践能力。

6.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街道、要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图、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执法证号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执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必须佩戴执法证件并主动出示,表明身份;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加强事后公开。各街道、要在执法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街道、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市司法局羊山新区分局。

7.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完善文字记录。按照《行政强制文书格式范本》《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版)》参考样式,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卷。二是规范音像记录。结合行政执法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全程音像记录。三是强化记录实效。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档案管理和《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的规定归档、保存记录资料。要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8.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明确审核机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具体负责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法制审核人员,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探索多种形式的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二是明确审核范围。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决定之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三是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9.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根据执法职责,细化责任清单,积极承担普法责任。街道、要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要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推动全民守法。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为基层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0.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准则,杜绝以罚代管,避免只管不教。要落实非强制手段优先适用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采用多种方式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稳步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逐步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救济途径,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注重梳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宣传辅导和实施防控等关键环节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着力实现同类行政违法行为数量逐步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

11.加强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案不立、立案不查、久查不结、轻过重罚、重过轻罚、一味顶格处罚以及执行懈怠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采用定性与定量、内部与外部、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街道、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各街道、乡应当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复议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监督,纠正执法违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因行政执法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区分违法违纪的具体情形,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12.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各街道、乡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法治建设大局,建立健全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的制度机制。依托基层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有效调动、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和资源,确保各街道、乡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基层司法所要切实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履行好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新职能,推进各街道、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实施

13.落实执法经费保障制度。街道、乡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实行罚缴分离制度,街道、乡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按照规定全部上缴国库。要确保街道、乡的执法力量、执法装备和各项保障措施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相适应,严禁向街道、乡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要加大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关心关爱力度,制定出台执法人员伤亡抚恤及履职尽责免责相关办法,激励执法人员全身心干事创业。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年8月)。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广泛宣传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动员各部门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参与,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各街道、乡有关部门要制定每年阶段工作计划,完善配套措施,为扎实开展三年行动奠定坚实基础,每年阶段工作计划分别2023年830日2024年110日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至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阶段(2023年8月至2025年9月)

1.2023年8月至12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体系初步建成,各执法人员能够明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程序,明确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内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制度基本建成,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逐步明确并发挥作用。基本形成内外部监督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格局。街道、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场所硬件建设全部达标。

2.2024年1月至12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各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各项程序要求,对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涉及的专业法律知识能够基本掌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稳步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逐步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各类投诉举报问题线索能够快速处置。街道、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场所软、硬件建设全部按照标准完成。

3.2025年1月至9月,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运转有序,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结合街道、乡实际,对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实现赋权执法效能最大化。

街道、乡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抓紧抓准抓细各项任务,确保三年行动实现预期目标。新区管委会将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各街道、乡要在时间节点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工作计划,在各阶段最后一个月的中旬前报送工作情况开展报告。同时,针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要建立问题检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逐项对账销号。

(三)总结阶段(2025年10月至12月)。各街道、乡要在2025年9月底前总结三年行动工作经验,并将工作总结报送至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阅资料、测试考核等方式,全面检查验收三年行动落实情况及成效,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年行动由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道、乡和各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系统谋划和落实好三年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主要负责同志要对重大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推动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开创基层治理新局面。

(二)加强统筹协调。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指导各街道、乡和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具体贯彻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组织开展好各阶段各时间节点的重要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三年行动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察问效。要将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和督察督办重点事项,将法治督察、监督检查等结合起来,联动推进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对于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的,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积极选取树立三年行动中的优秀代表和先进典型,打造一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示范样板,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动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附件:羊山新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

动(2023-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附件

羊山新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2023-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任务名称

重点工作

主要内容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加强政治

素质教育

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强政治、转作风”教育活动,制定专题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推进;

2.定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定期开展勤政廉政教育;

3.打造一批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

2.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行政执法证件审验。

加强行政执法知识培训

1.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

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统筹组织本地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个人自学不少于100学时。

3.制定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突出实战、实用、实效。

4.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型行政执法等专项培训;

5.组织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培训,定期组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相关部门的专业培训。

加强执法岗位练兵力度

1.围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文书制作、案卷管理等重点环节建立常态化比武练兵工作制度;

2.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大比武、大练兵”活动,评比优秀单位、先进个人,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健全制度机制,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行政

执法程序

1.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并在决定文书中对裁量权的适用作出说明;

2.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指引和标准化执法岗责体系;

3.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研判指导;

4.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5.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办理流程、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全面推行

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

1.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职权类别、职权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办理期限、收费情况;

2.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至少2名以上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3.严格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公示;

4.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市司法局羊山新区分局;

5.更换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和标志,树立和展示文明执法新形象。

全面推行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强制文书格式范本》《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版)》参考样式,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卷;

2.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

3.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管理,以及音像记录设备的存放、维护、管理;

4.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

5.建立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健全制度机制,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面推行

重大执法

决定法制

审核制度

1.明确具体负责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指定法制审核人员;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3.执法承办机构、法制审核机构各司其责,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范围。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全面推行

行政执法

责任制

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向乡镇(街道)延伸,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全面落实

普法责任制

1.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

积极推行

服务型执法

1.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审慎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2.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逐步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救济途径、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处理举报投诉案件;

3.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注重梳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4.制定行政执法人员文明用语规范;

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

加强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

1.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主动接受监督;

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监督制度;

严格落实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1.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采用定性与定量、内部与外部、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2.严格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各乡镇(街道)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全部向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案不立、立案不查、久查不结、轻过重罚、重过轻罚、一味顶格处罚以及执行懈怠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开展责任追究。

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

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1.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

2.依托司法所或成立协调监督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监督联系点、监督指导站作用,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监督检查、暗访回访等监督工作。

构建运行

评估机制

深入调研,定期分析研判,对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实施

落实执法经费保障制度

1.实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按照规定全部上缴国库;

2.执法记录仪或者手持执法终端按照2人/台的数量进行配备,执法用车根据单位实际合理配备,并按照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3.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大队机构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河南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实用手册》设立,全部达到建设标准;

4.结合本地实际,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5.结合羊山新区和乡镇(街道)财政体制统筹预算安排,保障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必需经费,确保乡镇(街道)的执法力量、执法装备和各项保障措施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相适应;

6.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执行,全区全部完成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配发更换工作。

 

 

 


羊山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8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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